董事長及前任董秘被曝操縱自家股票臺華新材或涉嫌信披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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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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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在被曝出“董事長涉嫌操縱股價,前董秘已被抓”的消息后,臺華新材(603055)19日披露公告稱,董事長施清島收到嘉興市公安局出具的案件調取證據通知書,正配合調查,不影響其正常履職。董事長及時任董秘遭舉報操縱自家股價根據相關報道,2020年期間,臺華新材實控人、董事長施清島、時任董秘戴濤等人涉嫌伙同操盤團隊合謀操縱臺華新材股價,上市公司一方人士提供了數千萬元保證金以供操盤團隊配資交易,并透露公司內幕信息、股東名冊等予以配合,但最終操盤失敗。期間,操盤手路某曾拉上數位投資人士一同買入臺華新材“護盤”,出現大幅虧損,其中投資者李某最終虧損額在1000萬元左右。路某及相關投資者向上市公司方索賠未果后,自2021年開始,他們以公開發帖、向有關部門自首等方式多番舉報。報道顯示,2024年3月18日,嘉興警方人士確認,此案為團伙作案,當地成立了專案組進行調查;操盤方劉某、路某以及戴濤等人已于2024年1月被采取強制措施,施清島暫時還在調查中,目前尚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任董秘事發后悄然請辭該消息迅速引發市場關注,上交所19日迅速向臺華新材公司及董事會下發《關于浙江臺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道事項的監管工作函》。在市場的關注和上交所的監管壓力下,19日,臺華新材發布《說明公告》稱,經核實,近期,公司董事長施清島收到嘉興市公安局出具的案件調取證據通知書,施清島正在配合嘉興市公安局對案件的調查,不影響其正常履職。目前,公司董事會運作正常,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洞蟊娮C券報》記者查閱公告發現,2021年3月10日,臺華新材披露公告稱,公司董事會近日收到董秘戴濤的書面辭職報告,戴濤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秘職務。辭職申請自送達之日起生效,戴濤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從時間線來看,戴濤請辭的時間剛好與受損投資者向公司索賠未果,開始多方舉報的時間吻合。然而,上市公司彼時卻仍在公告中稱,戴濤在擔任公司董秘期間勤勉盡責、恪盡職守,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資本運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律師稱公司有義務披露相關信息消息顯示,董事長施清島于今年1月被公安機關出具案件調取證據通知書,配合調查,前任董秘戴濤因涉嫌操縱公司股價被采取強制措施,公司為何不及時信披?在公司董事長及時任董秘遭舉報操縱股價損害公司及投資者利益時,公司為何不開展調查?前任董秘請辭是否由于遭舉報操縱股價?帶著上述疑問,《大眾證券報》記者致電臺華新材。公司工作人員稱:“不清楚過去具體的事情;董事長目前正常履職。”對于公司董事長涉嫌操縱股價被公安機關要求配合調查的信披要求,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敬國律師19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目前此事已被警方立案調查,公司應該及時進行披露。此外,上市公司實控人對立案調查的進展產生較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將其知悉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贝送?,對于時任董秘遭投資者舉報后請辭一事,公司亦有信披義務。趙敬國律師指出:“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如果公司時任董秘及董事長被舉報操縱股價的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核實相關情況,并按照相關規定對傳聞內容及其來源、傳聞所涉及事項的真實情況、相關風險提示(如適用)等內容進行披露,發布說明公告或者澄清公告。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也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伴隨著上述消息的披露,臺華新材股價19日早盤一度跌停,收于9.49元/股,下跌8.49%。因當日跌幅偏離值達7%,該股19日登上龍虎榜,4個機構專用席位分別占據賣出金額前四名,滬股通專業席位位列賣出金額排名第五,五大席位合計賣出金額1.69億元。記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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