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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羽凡吸毒被捕。
這一從前天晚上就在網絡流傳開來的消息,終于在昨日(11月28日)下午得到證實。
平安石景山官博發布情況通報,稱43歲歌手陳某因吸毒和非法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平安北京轉發“毒品,讓‘最美’凋零”暗指陳羽凡,隨后“陳某=歌手陳羽凡”的身份得到證實。
陳羽凡經紀公司巨匠文化發布致歉函明星的風險越來越高了。
近年來,這樣的事件愈發頻繁:文章出軌、蔣勁夫家暴、范冰冰逃稅、高云翔身陷性侵案……明星本人出現負面丑聞甚至違法被捕時,背后都有一連串的代言、演唱會、劇集受到影響,品牌方、主辦方往往損失巨大。
“避雷”成了與靠近娛樂圈的公司和品牌必須思考的事。
毒眸盤點了羽泉及近年來的“出事”明星們,試圖尋求在商業合作中、規避藝人道德風險的方法。
巨匠文化或損失慘重陳羽凡吸毒被抓背后,數十家公司可能遭殃。
天眼查數據顯示,陳羽凡原名陳濤,名下有20家公司,而此番出事后,這20家公司想必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同時,陳羽凡的被捕也意味著長達20年的“羽泉”組合走到了解散的邊緣,商業之路或許就此終結。
陳羽凡名下的公司 由胡海泉和陳羽凡兩位歌手組成的“羽泉”在1998年成立,到今年已經火了20周年。
羽泉一出道就通過首張創作專輯《最美》爆紅,獲得當年內地銷量榜的冠軍。
根據2008年的福布斯名人榜數據,羽泉組合的年收入約720萬元,位列第46位。
2013年《我是歌手》的冠軍也讓他們迎來了事業的又一春,節目播出后羽泉的出場費將近漲了10倍。
近年來羽泉組合在《聲音的戰爭》、《夢想的聲音》中擔任導師,出場費也在一季千萬的高水平。
這次陳羽凡吸毒被捕事件一出,首當其沖受到影響的便是羽泉即將舉行的20周年演唱會。
昨天下午,演唱會主辦方北京天韻東方演出有限公司發出公告,稱“因藝人個人原因”演唱會取消,票款將盡快退回。
同時,大麥網的售票通道已經關閉,并顯示“退票中”的狀態。
羽泉演唱會退票中同時,作為演唱會獨家冠名商的小米有品勢必也利益受損。
網傳小米有品這次冠名費價格不菲,還專門成立了羽泉音樂狂歡節產品專區,出售999元的二人限量紀念公仔,“失蠟鑄銅”的獨特工藝要耗時兩個月。
此外,之前小米有品舉辦的抽送演唱會門票的活動也不得不更換獎品,昨日下午官博發布公告,稱中獎用戶可在小米有品任選等值產品,產品價值按最高票面價格1280元計算,可以說是平白賠進一大筆錢。
除此以外,這次事件對于羽泉的經紀公司巨匠文化也是一次不小的打擊。
兩人均為巨匠文化的股東,其中,胡海泉持有巨匠文化約72.17%的股份,而原名陳濤的陳羽凡則間接持股11.54%。
今年4月,巨匠文化申請新三板掛牌。
公轉書顯示藝人經紀是最為主要的營收來源。
巨匠文化在2016、2017年度的藝人經紀收入為7354.6萬元和5279.3萬元,分別占總收入的94.62%和73.38%,而巨匠文化最重要的藝人,恰恰是自己的股東——由胡海泉和陳羽凡組成的羽泉。
2017年,陳羽凡的工作室東陽橫店凡人演藝工作室占到公司收入的20.2%,在陳羽凡被捕后,單這一項就要失去近五分之一的收入。
同時,他的被捕無疑也大大傷害了“羽泉”這個雙人組合原本的商業價值,以“羽泉”為名的后續商演計劃可能會產生變動,那就是另一筆虧損了。
不過,對于藝人公司來說,這本身就是可能存在的風險。
巨匠文化公轉書也直接點出風險:“一旦公司藝人胡海泉、陳羽凡(陳濤)業務產生不確定性,將會對公司收入產生較大影響。
”這條“對個別藝人構成重大依賴的風險”一語成讖。
所以,也難怪胡海泉連問十個“為什么”,他可能才是此刻最應該問出“為什么”的那個人。
規避明星光環背后的風險因為明星出事而引發連鎖“虧損”的,陳羽凡事件并不是第一例。
早在2014年,柯震東吸毒被查獲,后被行政拘留,轟動全國。
當時身為人氣演員的柯震東還有兩部電影沒有上映,因為吸毒事件的影響,《小時代4:靈魂盡頭》中柯震東正面清晰鏡頭全部被剪,《捉妖記》制作人江志強更是在2.8億制作成本的基礎上,追加7000萬換角重拍,女主角白百何演了兩遍。
柯震東原本擔任《捉妖記》男一的角色除了影視方面,手握數十家代言的柯震東也讓不少品牌方受到了影響。
妮維雅男士在柯震東吸毒被官方證實的兩個小時后,就通過微博發布了聲明;吸毒事件曝光后一周內,阿迪達斯男子訓練系列已經撤換了代言人,中國官網和天貓旗艦店上柯震東的廣告也被撤下;炫邁雖然及時將活動頁面中的柯震東形象換成了產品圖片,但“吃了炫邁,根本停不下來”的廣告詞被網友和柯震東吸毒事件聯系起來進行惡搞,在社交網絡的二次傳播中對品牌形象造成了不小的損害……而《巴清傳》更是遭到了兩位主演的“雙重打擊”。
2018年3月28日晚,《每日郵報》澳大利亞版報道高云翔因性侵被捕,兩日后《巴清傳》的出品方唐德影視就發出聲明,如果高云翔存在違法行為,可能對劇產生負面影響。
5月,更是曝出李晨身穿男主角衣著同范冰冰在劇組的合影,疑似換角頂替高云翔,靠摳圖拯救全劇。
6月,范冰冰因“陰陽合同”被江蘇省稅務局調查,現在偷稅漏稅事件雖已查清,但《巴清傳》的上線依然遙遙無期。
《巴清傳》的上線依然遙遙無期不僅如此,“出軌門”之后林丹代言的品牌明確宣布不再和他繼續合作;PG ONE事發后長沙演唱會臨時換人,門口海報上他的形象被人工“抹黑”;在范冰冰“陰陽合同”曝出后,與其深度綁定的唐德影視三個月市值縮水50.9%,至今還未走出陰影……如此可見,依靠明星光環的代言、劇集制作等,也因為明星本人存在不小的風險性。
為了減少損失,不少品牌方和制作方都會在事先簽下的合同中設置相應條款。
“近些年來藝人道德的風險暴露得比較多,現在一般在代言合同中品牌方都會有特別的約定。
如果藝人出現吸毒之類的負面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一位律師告訴毒眸。
如果事先簽訂了這樣的條款,那么品牌方終止合作將不用賠付違約金,甚至可能因為這是藝人的不當行為導致合約終止,來追究藝人的責任,要求藝人方面進行賠償。
“不光是品牌方,現在電影、電視劇的制作方都比較重視這個風險。
”除此以外,品牌方可能還會通過減少合約的時長來規避風險。
一位資深品牌公關告訴毒眸:“品牌方會事先針對藝人做風險評估,但是沒辦法保證藝人在合約期間不出事,所以很多合約一年甚至是半年一簽,來降低風險。
”而對于明星關系密切的相關公司來說,事發后的補救就顯得很困難。
上述律師告訴毒眸:“他們在法律上已經進入了一個比較被動的狀態,只能從公關上動作,比如道歉,再跟其他合作方盡量通過協商減少損失。
”早在2014年,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就將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藝人定義為“劣跡藝人”,并明文出臺規定,不允許“劣跡藝人”參與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目,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也不能傳播他們作為主創參與的各類節目。
而在今年年初,廣電總局宣傳司司長高長力再次重申“有污點有緋聞、有道德問題的演員堅決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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